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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巨头成数据寡头?“全球央行之母”BIS警告各国“出拳”监管

(原标题:科技巨头成数据寡头?“全球央行之母”BIS警告各国“出拳”监管)

编者按:科技巨头的惊人威力已经引发全球性担忧。

当他们一掷千金、耗费大量时间与金钱来打造数据驱动的商业模式,并把每个用户的个人数据,变成构筑其商业王国的一砖一瓦时,就已注定走向“成也数据,败也数据”的未来……

“大型科技公司进入金融服务业,引发了围绕市场力量集中度和数据治理的新挑战。”

号称“全球央行之母”的国际清算银行发出警告,央行和金融机构亟需“控制大型科技公司日益增强的影响力”。

而这样的警告,或许不如一纸罚单更“掷地有声”:

7.46亿欧元——这个“天文”数字,是否预警了一场即将来临的“狂风骤雨”?

科技巨头的惊人能量已经引发全球性担忧。

8月2日,国际清算银行(BIS)在最新报告中表示,央行和金融监管机构亟需控制“大型科技公司”日益增强的影响力。

BIS在报告中还强调,大型科技公司进入金融服务业,引发了围绕市场力量集中度和数据治理的新挑战,欧盟、中国和美国都有制定“基于实体的具体规则”的空间。

金融风险不可忽视

在全球范围内,监管机构已经愈发担忧,Facebook、谷歌、亚马逊和阿里巴巴等公司控制的海量数据可以让它们迅速重塑金融业,从而破坏整个银行体系的稳定。

以中国为例,在国际清算银行的报告中指出,中国两大科技支付公司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目前占据移动支付市场94%的份额,而且科技巨头的月活人数仍有上行势头。相比其他国家,中国移动支付用户规模堪称“天量”,根据CNNIC发布的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0年底,我国移动支付用户规模达8.53亿人,较2020年3月增长8744万,占手机网民的86.5%。

对于美国消费者而言,国际清算银行的调查数据显示,他们更信赖传统金融机构对个人数据的处理,其次是政府,最不信任的就是科技巨头。而在其他国家,科技公司也在迅速站稳脚跟,一些公司还向个人和小企业放贷,并提供保险和财富管理服务。

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各国政府对科技巨头公司权力和影响过度扩张、阻碍创新与竞争、加剧经济不平等的担忧与日俱增。

去年11月,中国监管机构叫停了金融科技公司蚂蚁集团的公开上市计划。今年4月,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处以破纪录的182亿元人民币罚款,因其迫使供应商在平台上进行独家销售,禁止平台内商家在其他竞争平台开店或参加促销活动。

对于日益壮大的科技巨头,BIS表示,大型科技公司的创新已经在重塑支付和金融系统的其他部分,各国监管机构应该预见事态发展,并根据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政策。

“各国央行和金融监管机构应紧急关注和了解这些事态发展。这样,他们就能做好准备,在需要时迅速采取行动。”BIS表示。

全球监管风暴接踵而至

除了中国一系列积极举动,美国近期也动作频频。

2020年10月初,在经过16个月的调查后,美国众议院反垄断小组委员会发布报告称,美国最大的几家科技公司已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压制竞争、扼杀创新,苹果、亚马逊、脸书和Alphabet旗下谷歌均实施了垄断,报告同时呼吁美国国会考虑强制科技巨头将其占主导地位的在线平台与其他业务分开。

2020年10月20日,美国司法部和11个州对谷歌发起反垄断诉讼,称其涉嫌利用市场支配力打压竞争对手,这也是逾20年来针对科技巨头最大的反垄断诉讼。随后,脸书等一众科技巨头也接连遭遇反垄断诉讼,美国国会今年也加紧了立法行动。

到了今年6月,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审议了6项反垄断法案,包括《通过启用服务交换增强兼容性和竞争性法案》《平台竞争与机会法案》《美国选择和创新网络法案》《终结平台垄断法案》等,全面剑指谷歌、苹果、脸书和亚马逊四大科技巨头过度扩张的技术权力和经济影响力。

随后在7月9日,美国总统拜登签署了一项促进美国各行业竞争的行政命令,矛头直指大型科技公司的垄断行为,并承诺加强对科技业交易与海量个人数据收集的审查。行政令要求对涉及大型科技公司的并购进行更严格的审查,重点关注旨在消除小企业竞争威胁的所谓“杀手级收购”,避免小企业在起步前就被巨头扼杀。

7月20日,美国总统拜登宣布提名有“谷歌宿敌”之称的乔纳森·坎特(Jonathan Kanter)律师担任司法部反垄断事务负责人。而在早些时候,拜登已任命著名反垄断专家吴修铭(Tim Wu)担任白宫国家经济委员会的总统科技与竞争政策特别助理一职,并提名另一位科技巨头的坚定批评者、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莉娜·汗(Lina Khan)担任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主席,领导与司法部并立的另一大反垄断实权部门。

中国监管政策成效初现

自2020年以来,中国在多个场合均明确提出强化反垄断的要求。在2020年12月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被确定为2021年要抓好的八大重点任务之一。

2021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论及2021年要重点做好的工作时,再次提到“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坚决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2021年3月13日发布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反垄断”亦多次出现,并且提出要“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力度”。

2021年4月22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反垄断工作会议将2020年定义为“反垄断工作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年”。会议明确,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将是反垄断工作“大年”。

一系列监管政策已经出现了积极的影响,以中国两大巨头为例,就连势不两立的阿里和腾讯也开始“拥抱”。早些时候有媒体报道称,中国两大科技巨头阿里巴巴和腾讯正在考虑调整营运方式,逐步向对方开放支付等服务。

知情人士表示,现在两家公司正在分别制订放松限制的计划,让消费者的生活更方便,并有助于刺激更大的竞争。阿里巴巴的初步计划可能包括将腾讯的微信支付引入淘宝和天猫;腾讯方面,则将不再限制用户在微信分享阿里巴巴的商品页面,或允许微信用户用小程序功能使用特定的阿里巴巴服务。

在中国加强对一系列企业的监管后,一位热衷于“剁手”的90后白领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在一系列监管政策出台后,自己在各大平台的透支额度有所减少,虽然一开始不太适应,但后来发现这其实让自己逐步养成了理性消费的习惯。”

在政策初见成效后,监管机构仍在继续积极规范一系列领域。7月28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对人脸识别进行规范。最高法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制定司法解释,对人脸信息提供司法保护。解释明确规定,在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人脸验证、辨识或者分析,应当认定属于侵害自然人人格权益的行为。

展望未来,一位95后旅行爱好者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以前自己经常被‘大数据杀熟’,但随着国家一系列监管政策出台,近期情况已经好了很多。尽管现在依旧存在一些问题,但未来消费者所处的环境肯定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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